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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同大學教學發展中心

【計畫徵件】116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時程

計畫申請方式

  1. 帳號註冊:首次申請計畫請先完成系統註冊:計畫系統連結 (系統操作說明連結)。
  2. 徵件說明:請參閱116年徵件說明(下載),包含計畫內容格式、審查評分項目表、研究倫理審查初步判定參考原則等資訊。
  3. 系統上傳:請於計畫網站上傳計畫申請書、授課計畫書並填寫所需資料。填寫過程中可「暫存」,完成後務必「送出」,學校端方能收到申請案。
  4. 繳交揭露表:申請人請填寫「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(下載)」,於12/14前送交教發中心。
  5. 116年度計畫徵件說明會簡報,請參閱計畫網站(連結)以及計畫申請注意事項(連結)。
  6. 相關重要資訊及申請資料將陸續更新於教發中心網站(連結)。
  7. 本計畫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辦理(連結)。
  8. 116年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書格式下載:

    ◎徵件說明與計畫書格式 (WORD)、(ODF)、(PDF)
    ◎授課計畫書_一年期 (WORD)、(ODF)

    ◎授課計畫書_多年期 (WORD)、(ODF)

    ◎協同主持人同意書  (WORD)、(ODF)


申請時程

  1. 收件時間:11/23(一)至12/14日(一)08:00止
  2. 申請案需經校內審查,請務必於期限內完成上傳,逾期將無法協助辦理報部作業。

校內徵件截止

12/14(一)08:00前

完成計畫初稿上傳

校內審查

12/14(一)~12/16(三)

校內審查期間可持續修正內容

定稿上傳截止

12/17(四)12:00前

系統關閉上傳功能,彙整報部資料


申請資格

  1. 申請人須為本校現任專任、專案教師或符合資格之專業技術人員。
  2. 申請人須為計畫課程之主授教師。
  3. 計畫課程須為本校116學年度大學部、碩博士班(含在職專班)開授課程。
  4. 每名教師每年度以申請及執行1件計畫為限。
     

116年度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作業時程表

時程

教師

學校

即日起

計畫帳號註冊及個人資訊更新

重設密碼、職級或系所名稱修改等

審核及開通註冊帳號

11/23(一)

申請資料初稿上傳

系統繳件開始

檢視資料格式與經費編列

退回修改

12/14(一)
08:00前

校內徵件截止

請於期限前上傳初稿

12/14(一)

~

12/16(三)

校內審查

可持續修正申請資料

系所審查作業

彙整審查意見予計畫申請人

12/17(四)

12:00前

計畫定稿上傳與送出

系統關閉上傳功能

-

12/17(四)

~

12/22(二)

-

上傳審查意見、系統送出申請資料

造冊用印、送教育部審查


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說明

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前段規定,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申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,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。又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,違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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