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度優良教師遴選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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⭐遴選流程⭐ 1. 收件時間:114年7月7日(一)至8月7(四)下午5點止 2. 申請資格(須為本校專任教師,且於本校任職滿三年,於遴選前二學年內有連續任教事實,並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): (1) 經所屬學院或教育中心推薦。 (2) 經本校教師三人以上連署推薦。 (3) 113學年度通過「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」、「大同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(USR)」、政府公部門補助之教學改進或其他人才培育計畫者。 3. 應檢附資料(共三項): (1) 附件一 推薦申請及同意函(紙本正本) (2) 附件二 審查資料目錄(電子檔) (3) 審查佐證資料(電子檔) *備註:紙本資料請送至教學發展中心(白宮地下一樓B103辦公室) 電子檔資料請將檔案或雲端下載連結寄至ychilin@gm.ttu.edu.tw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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📢遴選辦法 |
📂表單下載 |
歷年獲獎名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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🏆76~105學年度 |
🏆106~112學年度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