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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同大學自主學習課程說明公告
大同大學自主學習課程說明公告

大同大學自主學習課程-開課與學分認證說明

本校依據<大同大學自主學習課程實施辦法> 辦理推動「自主學習課程」。

歡迎各系與教學中心踴躍開設自主學習課程,提供學生多元學習認證機會!

★ 自主學習課程類型

本校自主學習課程涵蓋學系專業、外語課程與通識課程,實施類型包括:

  1. 專業證照類
  2. 外語檢定類
  3. 探索社會與創新實踐類
 
★ 適用對象:

本校學士班在學學生(休學期間亦可參與,自主學習活動須在在學或休學期間完成)。

★ 畢業學分採認上限:

修習自主學習課程,最多採認6學分為畢業學分

 

相關辦法重點如下:

★ 自主學習課程-系所開課與認證程序:

步驟

說明

詳細內容

1:開課計畫書

由開課單位擬訂計畫書

內容須包含:

1. 課程名稱須冠上「(自)」字樣
2. 學分數(1~3學分)
3. 學習目標與認證要件
4. 審查機制與申請資格等

2:逐級開課審議

依流程進行審查

三階段:
系、院/教學中心課程委員會初審
校級課程委員會複審
教務會議審議通過

 3:開課與學分認證

課程列入本校自主學習課程清單後,學生可於規定時限內提出課程認證申請。

開課單位每學年需於以下期限內完成認證作業:
● 
第一學期:12月31日前

● 
第二學期:5月31日前

(遇假日順延一日)

 

★ 自主學習課程-學生學分認證程序:

步驟

說明

詳細內容

1:查詢課程清單

查閱課程公告

由教務處公告「自主學習課程清單」、開課單位公告開課計畫書,提供學生查詢課程 」

2:完成學習活動

依課程計畫書進行學習

包含學習時數、證照取得、成果報告等要件

3:提出學分認證申請

提出申請書與證明

● 第一學期:12月1日前
● 第二學期:5月1日前
(遇假日順延一日)

自主學習課程認證申請書內容須包含:

  1. 課程名稱與學分數
  2. 學習具體事實(過程、時間、成果)
  3. 證明文件與資料明細

 

學分認證與登錄

項目

說明

學分數

每門課程為1~3學分

成績記載方式

以「通過/未通過」方式記載,不列入學期平均成績

學分採認上限

每位學生最多可採認6學分為畢業學分

 

★ 不予認證情形(請特別注意):

  • 逾期提出申請
  • 申請人資格與開課計畫書所定不符者
  • 自主學習活動非在學或休學期間完成
  • 自主學習活動重複申請者
  • 證明文件、資料不符開課計畫書所定要件(含數量、次數、時數或天數)

 

★ 其他提醒

  • 開課計劃書通過教務會議審議後,將公告於自主學習課程清單。

 

 

★ 表單下載:

附件:大同大學自主學習課程說明公告海報

附件:表單1. 自主學習課程開課計畫書

附件:表單2. 自主學習課程認證申請書

附件:表單3. 自主學習檔案

附件:表單4. 自主學習課程通過認證名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