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計畫徵件】116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時程
計畫申請方式
- 帳號註冊:首次申請計畫請先完成系統註冊:計畫系統連結 (系統操作說明連結)。
- 徵件說明:請參閱116年徵件說明(下載),包含計畫內容格式、審查評分項目表、研究倫理審查初步判定參考原則等資訊。
- 系統上傳:請於計畫網站上傳計畫申請書、授課計畫書並填寫所需資料。填寫過程中可「暫存」,完成後務必「送出」,學校端方能收到申請案。
- 繳交揭露表:申請人請填寫「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(下載)」,於12/14前送交教發中心。
- 116年度計畫徵件說明會簡報,請參閱計畫網站(連結)以及計畫申請注意事項(連結)。
- 相關重要資訊及申請資料將陸續更新於教發中心網站(連結)。
- 本計畫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辦理(連結)。
- 116年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書格式下載:
◎徵件說明與計畫書格式 (WORD)、(ODF)、(PDF)
◎授課計畫書_一年期 (WORD)、(ODF)
◎授課計畫書_多年期 (WORD)、(ODF)
◎協同主持人同意書 (WORD)、(ODF)
申請時程
- 收件時間:11/23(一)至12/14日(一)08:00止
- 申請案需經校內審查,請務必於期限內完成上傳,逾期將無法協助辦理報部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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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內徵件截止 |
12/14(一)08:00前 |
完成計畫初稿上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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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內審查 |
12/14(一)~12/16(三) |
校內審查期間可持續修正內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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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稿上傳截止 |
12/17(四)12:00前 |
系統關閉上傳功能,彙整報部資料 |
申請資格
- 申請人須為本校現任專任、專案教師或符合資格之專業技術人員。
- 申請人須為計畫課程之主授教師。
- 計畫課程須為本校116學年度大學部、碩博士班(含在職專班)開授課程。
- 每名教師每年度以申請及執行1件計畫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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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6年度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作業時程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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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程 |
教師 |
學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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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日起 |
計畫帳號註冊及個人資訊更新 重設密碼、職級或系所名稱修改等 |
審核及開通註冊帳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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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/23(一) |
申請資料初稿上傳 系統繳件開始 |
檢視資料格式與經費編列 退回修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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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/14(一) |
校內徵件截止 請於期限前上傳初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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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/14(一) ~ 12/16(三) |
校內審查 可持續修正申請資料 |
系所審查作業 彙整審查意見予計畫申請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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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/17(四) 12:00前 |
計畫定稿上傳與送出 系統關閉上傳功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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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/17(四) ~ 12/22(二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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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傳審查意見、系統送出申請資料 造冊用印、送教育部審查 |
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說明
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前段規定,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申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,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。又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,違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