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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教學實踐】大同大學112年度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核定後續配合事項說明

查閱審查意見

112年度審查通過名單請至核定結果查詢,各申請人即日起可至本計畫系統查閱審查結果及意見。

※確認執行意願、經費編列、上傳倫審文件,請至計畫系統進行後續操作,系統操作說明請見操作手冊

※請注意是否使用國外IP連線,避免無法成功顯示、登入本計畫網站與管理系統。

 

補助注意事項

同一研究計畫內容之補助項目及金額,不得向教育部、其他機構(包括非教育部政府機關及學校)重複申請補助。

一、「核定通過」者,請於校訂期限:7/25日(二)上午8:00前完成以下事項:

須完成事項

說明

確認是否接受本補助

請至計畫系統確認執行意願。

*同意執行者,請點選「同意執行」,始能進行後續相關補助程序。本年度通過計畫執行期程為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。

*無法執行者,請點選「無法執行」,以利學校協助管考。

修正經費

請至計畫系統填妥修正後經費表。

*依本要點第9點規定,本計畫採全額補助,請依獲補助額度及本要點規定,調整經費及項目。

*本計畫得編列人事費(支應項目為計畫主持人費及兼任助理費),惟不得超過計畫核定總金額之 60%,另設備費請衡酌計畫執行必要性及需求性編列。

※經費編列項目及相關規定,請參考:

大同大學112年教學實踐計畫經費編列指引(連結)

大同大學112年教學實踐計畫經費編列試算表(連結)

研究參與者招募方式

及告知同意內容

請至計畫系統上傳研究參與同意書

因本校無設置正式倫理審查中心,提供各校正式倫審中心網站之參與同意書範本:(相關範本可參考連結)
※ 使用範本時,請將核定通過之計畫資訊填入範本內相關欄位或段落中(如計畫名稱、研究主持人資訊及聯絡方式等),修課學生之個人資訊(個資法相關需保密之內容)則免填入。

※ 如有採用「問卷調查」、「個別或焦點訪談」,可參考國立成功大學倫審中心相關範例。


二、「核定未通過」者,如對審查結果不服,請於7/31日(一)上午8:00前完成以下事項:

1.查閱審查結果及意見後,未通過計畫之申請人若對審查結果有疑義,請於112年7月31日(一),至本計畫系統提出申請。
2.請登入系統上傳申覆人申請書
(以正楷親簽),於受理期間內向學校提出申請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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