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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費編列及核銷說明

項目

說明

通則

1.  請依「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」、中央政府各項經費支用規定及「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作業要點」及本校會計室規範與公告事項支用計畫經費。

2.  教育部撥款、學校開案後,請向會計室確認計畫案核銷編號,並領取「預控表」,即可進行報帳。
-請留意會計作業時程及關帳截止日。

3.  適逢本校新舊系統轉換期,系統相關疑問請參考計畫人員聘用及經費核銷系統操作說明
-若已開案,但系統查無計畫編號及名稱,請洽
圖資處校務資訊組

4.  個人型計畫(國科會、科技部、產學案、教育部案等),其借支款依「大同大學教職員工公務用或特殊用途借款申請作業要點」辦理,由計畫主持人本人申請。

5.  未盡說明之處,請依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網QA辦理
(https://tpr.moe.edu.tw/plan/qa/83842654-bff5-439d-9577-62a86f37e7ec#qa-0)。

兼任助理.臨時工
薪資核銷

已簽核聘任資料影本薪資單支付證明書、支出憑證黏存單」請交至會計室
「簽到退表」請交至教務處教學創新組(教學發展中心)協助統一送到會計室,或得由報帳人員一併於薪資核銷資料檢附之。惟計畫主持人及受聘計畫人員請依政府法令規定檢核表單內容,如有不實或不符法令之處,應由計畫主持人負相關責任

項目

說明

已簽核聘任資料 影本*1,詳見「計畫人員聘用說明
薪資單(支付清單)

請依計畫兼任助理報帳步驟(連結)
於新系統列印支付證明書、舊系統列印薪資單

支付證明書
簽到退單 下載,正本*1
支出憑證黏存單 下載,正本*1  (網頁路徑:會計室網站->常用表單)

業務費核銷

請備妥「支付證明書、支出憑證黏存單」、「檢附證明」及「預控表」至會計室辦理。
「檢附證明」發票、收據、課程活動海報...等,可參考:「大同大學112-2學期教學創新與精進計畫經費支用說明」,非深耕計畫補助項目,不須檢附深耕成果紀錄表。

★匯款手續費說明:
1.  除工讀金與競賽獎金匯入學生指定帳戶之外,代墊款其他費用如非使用華銀帳戶,需負擔30元手續費。

2.  工讀金(計畫人員薪資)匯款帳號,請以「華銀、元大及郵局」為主

3. 競賽獎金匯款帳號請以「華銀、郵局」為主,其他銀行需負擔30元手續費。

(手續費設定如有異動,以總務處公告為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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