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教學實踐】大同大學113學年度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核定後續配合事項說明

查閱審查意見

113學年度審查通過名單請至核定結果查詢,各申請人即日起可至本計畫系統查閱審查結果及意見。

※確認執行意願、經費編列、上傳倫審文件,請至計畫系統進行後續操作,系統操作說明請見操作手冊

請注意是否使用國外IP連線,避免無法成功顯示、登入本計畫網站與管理系統。

補助注意事項

一、「核定通過」者,請於校訂期限:113年7月29日(一)上午9:00完成以下事項:

須完成事項

說明

確認是否
接受補助

請至計畫系統確認執行意願。

*同意執行者,請點選「同意執行」,始能進行後續相關補助程序。本年度通過計畫執行期程為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。

*無法執行者,請點選「無法執行」,以利教育部統籌補助情形。

修正經費

請至計畫系統完成經費修正。

  1. 依計畫要點規定,請依獲補助額度及本要點規定,調整經費及項目。
  2. 經費編列項目及相關規定,請參考:
    大同大學教師執行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經費編列及支用說明
    大同大學113學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經費計算表
    ※獲博士生增額補助之計畫,請主持人務必確認聘用對象於計畫執行期間符合專款補助資格。

設計研究參與者招募方式
及參與同意書

請至計畫系統上傳研究參與同意書

  1. 因本校無設置正式倫理審查中心,請參考各校倫審中心網站之參與同意書範本(連結)可自行選擇適合研究使用之格式(例如國立成功大學「問卷知情說明頁」、「焦點團體訪談同意書」)。
  2. 使用範本時,請務必將核定計畫資訊填入範本內相關欄位或段落中(如計畫名稱、研究主持人資訊及聯絡方式等),切勿上傳未經調整的範本。
  3. 計畫系統僅須上傳「該計畫預計使用之參與同意書」,研究對象的個人資訊由研究對象填寫。


二、「核定未通過」者,如對審查結果不服,請於校定期限:113年7月29日(一)上午9:00前完成以下事項:
1.查閱審查結果及意見後,未通過計畫之申請人若對審查結果有疑義,請於期限前至計畫系統上傳申覆人申請書(以正楷親簽)提出申請,並將申覆書正本送至教學發展中心,將由學校協助確認資料後統一報部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