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 函
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
承辦人:林汝容
電話:02-7736-5676
電子信箱:lin777@mail.moe.gov.tw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10月13日
發文字號:臺教社(一)字第1152402928號
主旨:有關「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與社區大學合作實驗性課程計畫」徵件說明會及徵件資訊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為促進新世代社區大學發展,鼓勵大專校院與社區大學建立深度合作關係,同時加強正規教育與非正規教育資源交流,本部依據「終身學習法」辦理旨揭計畫,期逐步形成可供本部作為後續推動大專校院與社區大學合作機制,或制定相關政策之參考依據。
二、旨揭計畫辦理重點說明如下:
(一)申請學校: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,並應尋求至少1所合作社區大學,共同參與計畫規劃與執行。
(二)執行期程:自核定日起2年。
(三)補助經費:每年度補助上限新臺幣200萬元為原則,惟應逐年提出申請,且得依合作社區大學校數或課程數酌增。
(四)合作事項及基本要求:
1.合作之實驗性課程(以下簡稱合作課程):申請學校每學期應與社區大學開設至少3門合作課程,其中應有至少1門與社區大學之地方學(在地知識學)課程相關。
2.學分採認:合作課程應依申請學校校內相關行政程序辦理,開放申請學校在校生及合作社區大學學員修習,並提出學分採認之具體規劃。
3.教學場域:申請學校應不限時且無償提供至少3間符合條件之教室,供合作社區大學使用。
4.社區大學發展支持:申請學校應依資源及合作需求,協助合作社區大學辦理社區主題活動、社區大學講師培訓、社區大學職員增能等有助社區大學發展之事項。
(五)申請方式:請於115年11月13日(星期五)前,辦理下列事項:
1.登入本部「補助計畫申請審查管理系統」(https://lle.moe.edu.tw/grant/),於「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與社區大學合作實驗性課程計畫」項下,依引導填復必要資訊,並上傳填妥之計畫申請書、合作同意書及合作社區大學基本資料表。
2.將經費申請表及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正本各1份函報本部,並副知國立聯合大學「新世代社區大學發展計畫專案辦公室」。
三、為協助大專校院申請旨揭計畫,本部辦理徵件說明會;相關資訊如下:
(一)會議時間:115年10月29日(星期四)上午10時30分至中午12時。
(二)採線上會議方式辦理;會議連結:https://reurl.cc/zOEvl6。
(三)參加對象: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及有意願參與合作之社區大學。
(四)報名方式:即日起至115年10月26日(星期一)下午5時止,至線上報名表單(https://reurl.cc/1lq6X9)填復相關資訊。
四、副本知會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、縣(市)政府,請惠予轉知轄管社區大學,鼓勵其與大專校院合作,積極參與本計畫,並可參加徵件說明會。
五、未盡事宜,請洽詢國立聯合大學「新世代社區大學發展計畫專案辦公室」彭佳柔小姐(037-381648;nuu.cedu@gmail.com)或本部承辦人。
六、檢附旨揭計畫內容及說明會相關資訊各1份;另計畫內容已同步掛載於本部終身教育司「電子布告欄」(https://reurl.cc/5b8KaG),供各校下載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