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教學實踐】112年度教學實踐研究計畫-學門成果交流會(113.06.14更新)

112年度教學實踐研究計畫
學門成果交流會


  教育部自107年起,補助個別教師執行教學實踐研究計畫,希望透過計畫執行,記錄教學實務現場重要議題,並聚焦各類提升教學品質與學習成效之創新課程、教學策略與評量工具發展之交流討論。
  

  112年度計畫將於今年7月31日結案,根據《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作業要點》第十點之規定,為利管考與交流,獲補助之計畫主持人,應出席本專案辦公室聯合各區域基地,於8月辦理的成果交流會。

  本次成果交流會以實體會議口頭發表的形式進行,敬請計畫主持人預留時間出席所屬學門/專案成果交流會,以完成成果發表(請依照執行計畫所屬學門出席)


一、成果交流會時間

場次 日期 交流會學門/專案 協辦學校

各場次公告

1 113/8/06(二)
-8/07(三)
 人文藝術及設計學門(8/6-8/7)
【專案】技術實作(8/6-8/7)
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請點我
2

113/8/8(四)

-8/9(五)

 教育學門(8/8-8/9)
 生技農科學門(8/8)
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請點我
3 113/8/13(二)
-8/14(三)
 醫護學門(8/13-8/14)
【專案】大學社會責任(8/13-8/14)
國立宜蘭大學 請點我
4 113/8/15(四)
-8/16(五)
 商業及管理學門(8/15-8/16)
 數理學門(8/15)
國立中山大學 請點我
5 113/8/20(二)
-8/21(三)
 工程學門(8/20-8/21)
 民生學門
(8/20)
靜宜大學 請點我
6 113/8/27(二)
-8/28(三)
 通識(含體育)學門
  -通識領域(8/27-8/28)
  -體育領域(8/27)

 社會(含法政)學門(8/27)
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請點我

主辦單位保留議程變動之權利

二、應出席對象

  1. 將於113年7月31日執行完畢之112年度計畫之計畫主持人。
  2. 將於113年7月31日執行完畢之111年度大學社會責任(USR)專案「多年期」之計畫主持人。
  3. 執行112年度大學社會責任(USR)專案「多年期(期中)」之計畫主持人。
  4. 已結案的計畫主持人,但因展延、申覆等因素未出席當年度舉辦之成果交流會。


    ※申覆案、申請並獲同意展延之112年度計畫者「無須」出席本次成交會;112年度USR多年期辦理展延之計畫者仍需出席。

    ※若因課程開設、資料收集等因素,致無法於原訂期程內完整執行計畫內容者,在計畫金額不變、計畫內容應確實執行不得任意變更的原則下,請盡早至計畫系統向教育部提交計畫展延申請。

 

三、注意事項

  1. 應出席之計畫主持人,請依照執行計畫所屬學門出席成果交流會場次,無法任意調整。
  2. 若無法出席成果交流會,請事先聯繫各學門承辦人敘明請假理由。
  3. 其他對本計畫有興趣之教師,可自由參加,惟請務必於報名系統開放時段進行報名作業,以利各場次統計人數。

四、發表形式

  1. 成果報告:計畫結案之計畫主持人
    以全口頭發表,每位發表者報告10分鐘,問答5分鐘,共計15分鐘。
  2. 期中報告:多年期第一年之計畫主持人
    以全口頭發表。每位發表者報告5分鐘,發表者全數報告完後,為綜合問答時間。
  3. 發表準備說明檔案下載 
    • 計畫結案之計畫主持人,簡報格式不限,發表內容請參考準備說明。
    • 技術實作專案計畫結案之主持人發表人(實體作品場次),現場提供展示桌,務必攜帶計畫相關成品進行發表 。
    • USR專案多年期第一年之計畫主持人(發表人),參考海報格式請見附件一

五、重要時程說明

日期 重要事項 說明
113年6月初 開放成果交流會報名

請計畫主持人留意您的信箱,各學門承辦人將發信給您,敬請於指定日期前完成報名。

  1.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場次:報名連結
  2.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場次:報名連結
  3. 國立宜蘭大學場次報名連結
  4. 國立中山大學場次:報名連結
  5. 靜宜大學場次:報名連結
  6.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場次:報名連結
113/7/2(二)-
7/16(二)
繳交計畫摘要

敬請填報計畫系統的「計畫基本資料表」及「計畫中英文摘要」。內容將置於112年成果交流會活動手冊中。

113年7月底前 公布計畫主持人
發表時段
公布於成果交流平台-教學研究資源
活動前 寄送行前通知  

 

常見問答

Q1. 我是112年計畫主持人,但因故已經申請計畫展延,本次是否需要發表?
不需出席,因計畫展延,您出席明年的成交會即可。惟您是112年度USR專案「多年期」計畫之計畫主持人,「仍須出席」發表期中報告

Q2. 我是需發表的計畫主持人,但因故無法出席,是否可以請代理人代為報告?
您可協尋「協同主持人或能夠表達整體計畫精神之教師」代為報告。由於成果交流會屬於成果報告管考的一環,報告人需與評選委員、參與者進行問答討論,故不得由學生、學院祕書或助理代為報告。

Q3. 我是111展延等因素需要出席112成果交流會計畫主持人(申請A學門),同時也是112年計畫主持人(申請B學門),是否僅需出席A、B學門中的一場即可?
請依照當年度執行計畫的所屬學門,出席該場次成果交流會。若不同年度的計畫案屬不同學門,則2場成果交流會均需出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