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年度教學實踐研究計畫
學門成果交流會
教育部自107年起,補助個別教師執行教學實踐研究計畫,希望透過計畫執行,記錄教學實務現場重要議題,並聚焦各類提升教學品質與學習成效之創新課程、教學策略與評量工具發展之交流討論。
112年度計畫將於今年7月31日結案,根據《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作業要點》第十點之規定,為利管考與交流,獲補助之計畫主持人,應出席本專案辦公室聯合各區域基地,於8月辦理的成果交流會。
本次成果交流會以實體會議口頭發表的形式進行,敬請計畫主持人預留時間出席所屬學門/專案成果交流會,以完成成果發表(請依照執行計畫所屬學門出席)。
一、成果交流會時間
場次 | 日期 | 交流會學門/專案 | 協辦學校 |
各場次公告 |
1 | 113/8/06(二) -8/07(三) |
人文藝術及設計學門(8/6-8/7) 【專案】技術實作(8/6-8/7) |
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| 請點我 |
2 |
113/8/8(四) -8/9(五) |
教育學門(8/8-8/9) 生技農科學門(8/8) |
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| 請點我 |
3 | 113/8/13(二) -8/14(三) |
醫護學門(8/13-8/14) 【專案】大學社會責任(8/13-8/14) |
國立宜蘭大學 | 請點我 |
4 | 113/8/15(四) -8/16(五) |
商業及管理學門(8/15-8/16) 數理學門(8/15) |
國立中山大學 | 請點我 |
5 | 113/8/20(二) -8/21(三) |
工程學門(8/20-8/21) 民生學門(8/20) |
靜宜大學 | 請點我 |
6 | 113/8/27(二) -8/28(三) |
通識(含體育)學門 -通識領域(8/27-8/28) -體育領域(8/27) 社會(含法政)學門(8/27) |
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| 請點我 |
※主辦單位保留議程變動之權利
二、應出席對象
※申覆案、申請並獲同意展延之112年度計畫者「無須」出席本次成交會;112年度USR多年期辦理展延之計畫者仍需出席。
※若因課程開設、資料收集等因素,致無法於原訂期程內完整執行計畫內容者,在計畫金額不變、計畫內容應確實執行不得任意變更的原則下,請盡早至計畫系統向教育部提交計畫展延申請。
三、注意事項
四、發表形式
五、重要時程說明
日期 | 重要事項 | 說明 |
113年6月初 | 開放成果交流會報名 |
請計畫主持人留意您的信箱,各學門承辦人將發信給您,敬請於指定日期前完成報名。 |
113/7/2(二)- 7/16(二) |
繳交計畫摘要 |
敬請填報計畫系統的「計畫基本資料表」及「計畫中英文摘要」。內容將置於112年成果交流會活動手冊中。 |
113年7月底前 | 公布計畫主持人 發表時段 |
公布於成果交流平台-教學研究資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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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前 | 寄送行前通知 |
常見問答
Q1. 我是112年計畫主持人,但因故已經申請計畫展延,本次是否需要發表?
不需出席,因計畫展延,您出席明年的成交會即可。惟您是112年度USR專案「多年期」計畫之計畫主持人,「仍須出席」發表期中報告。
Q2. 我是需發表的計畫主持人,但因故無法出席,是否可以請代理人代為報告?
您可協尋「協同主持人或能夠表達整體計畫精神之教師」代為報告。由於成果交流會屬於成果報告管考的一環,報告人需與評選委員、參與者進行問答討論,故不得由學生、學院祕書或助理代為報告。
Q3. 我是111展延等因素需要出席112成果交流會計畫主持人(申請A學門),同時也是112年計畫主持人(申請B學門),是否僅需出席A、B學門中的一場即可?
請依照當年度執行計畫的所屬學門,出席該場次成果交流會。若不同年度的計畫案屬不同學門,則2場成果交流會均需出席。